其中,李思音獲得了民族組的三等獎,對于第二次參加全國聲樂比賽的她來說,這是對四年的努力和進步的最大肯定。李思音賽后在個人微博上也說“從2008年的初出茅廬,第一次參加全國比賽,就是第八屆的全國聲樂大賽,那時的優秀獎到今天的三等獎,頒獎臺上小小的一步,我卻用了四年的實踐積累。”我院初次參賽的潘旭,面對強勁對手也進入了通俗組的復賽。
據悉,作為第三十一屆“中國哈爾濱之夏音樂會”的重要組成部分,國家級音樂賽事——第十屆全國聲樂比賽7日在哈爾濱開賽,設有流行組、美聲組及民族組。第十屆全國聲樂比賽的個人報名選手累計達853人,超過以往各屆。最終參加現場比賽的有265名個人選手和9支合唱隊伍。
為全面檢驗參賽選手的專業水平,比賽要求選手在初賽、復賽、決賽3輪比賽中,每輪必須演唱3首曲目,且不得重復,總的演唱曲目達9首,并在音樂風格、創作流派、語種類別、音高調式、演唱時間等方面做出嚴格要求,嚴格程度不亞于國際同類高端賽事。

